关于2021级及以前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学员领取学费发票的通知

2021级及以前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学员:

我校在20226月发布了关于交纳2022-2023年度学费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请在2023228日前已完成缴纳学费的学员按如下安排集中领取学费发票。

1.领取时间:2023316-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

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游泳馆一楼大厅,气象台路游泳馆入口进入大厅,无需预约入学校。

3.领取学费发票时请各位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进行身份核实。

4.如有特殊原因学员不能本人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领取时,受托人需提供学员学号,同时提交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学费发票是学员缴费的凭证,也是用于报销的票据,请学员充分重视,妥善保管。

2.请各位学员尽量按学校规定时间及时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集中领取发票,请于每周三上午8:00-12:00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入校后,到研究生院607领取发票。

 3. 领取发票当天所有人员车辆均不能进入学校,自驾车或乘出租车到天津医科大学游泳馆下车,下车后立即驶离,不要停留。


附件:委托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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