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学状态的博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博硕士学员):
从本年度开始,研究生申请重修课程事宜将为网上办理,采用三级审核方式:研究生申请—导师审核—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审核—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目前在学状态拟申请重修课程的统招博硕士研究生、在职博硕士学员请于7月31日-8月20日登录(学生)新研究生系统申请办理因课程不及格而重修该课程事宜。在申请前请先将“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中必填项填写完整,其中姓名英文项,如中文名字:孙悟空,则须写为:Wukong Sun。申请重修课程后请联系导师、培养单位及时审核。本学期可选重修课程详见研究生院官网—教学培养—课程设置(前两条通知),网址为/3119/list.htm。
具体申请重修课程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信息门户。
用户名:学号;
密码:同以往信息门户密码,忘记请用“关于信息门户账号被锁定、重置密码的方法说明”通知找回,方法详见研究生院官网—beat365唯一官网—其他(第二条通知),详细网址为/2021/1019/c3151a56096/page.htm。
如在校外地址登录不上我校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可使用VPN登录校园网,方法详见研究生院官网—beat365唯一官网—其他(第三条通知)。
2.进入“培养管理”栏目,选择“重修、补修申请”。
3. 填报具体拟重修科目。
(1)研究生不及格、缺考课程显示在“重修、补修申请”栏目。
(2)选中拟重修的课程,点“填报”。填报重修申请信息,写清申请重修原因(如为考试成绩不合格可直接填写;如为缺考或0分则需上传病假诊断证明或导师签字确认的缺考证明,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MB),填报完成之后点提交。
(3)申请重修成功后,研究生在新系统内“培养管理——学生课表查询”中可查询到自己申请重修的课程。
注意事项:所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硕士学员),如重修全国医科院校联盟课程(即课程代码为53开头的课程),须开学后第一周(2023.8.21-25)到研究生院培养办(613室)缴纳重修课程费用,方可通过重修申请。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