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将拟于2024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在职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办理答辩资格审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方式:
1.在职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须登录学校新研究生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管理人员(导师)须在系统完成审核。
2.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务必于2024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审查时间、方式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辩资格审查手续,将视为放弃此次答辩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3.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前从系统下载并打印《在职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名册》,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 发送至邮箱xueweiban@tmu.edu.cn。
二、答辩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1.成绩单
2.学位论文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考核手册
5.在学期间发表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和图书馆检索证明
(二)同等学力学员申请硕士学位
1.学术学位学员:
①成绩单
②学位论文
③学术活动登记册
④在学期间发表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和图书馆检索证明
2.专业学位学员:
①成绩单
②学位论文
③学术活动登记册
④医师资格证书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如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未达到合格或合格证过期(合格证有效期三年),不能办理答辩资格审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如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规定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不能办理答辩资格审查;上述学员如未按规定发表学术成果不能办理答辩资格审查。
2.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
①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提供学术成果的复印件及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
②已正式录用且拟于近期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导师和培养单位签署盖章的正式接收函和小样(如为中文期刊,接收函和小样须加盖杂志社公章,同时提交加盖杂志社公章的缴费证明);
3.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为发表学术论文的检索信息,不作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判定依据;
4.若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存在并列第一作者,请同时提交《SCI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情况表》,该表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5.本学期答辩和学位申请各环节均采用新研究生系统进行,请师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填报信息,以确保后续流程顺利进行。
天津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